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做好2025年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本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生态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院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技教师组成,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另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复试录取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教职工,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四)突发事故处理
复试期间,考场若发生因极端天气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如停电、恶劣天气等)影响开考或造成考试突然中断的情况,生态环境学院保留解释权利。
三、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B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本专业具体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资源与环境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报考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本专业初试统考科目2为英语,业务课一为统考科目为数学,业务课二为《环境科学概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1)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为200%。
(2)对申请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复试形式
1.实行线下复试,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
2.请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不超过50MB),按照“资环+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hntou_zyyhj@126.com。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件。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4月20日间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口语、听力(20分)
(2)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6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潜在能力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加试
报考本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水污染控制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以笔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报到
报到时间:一般为复试的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海南热带海洋学院9栋教学楼512室(生态环境学院学位点办公室)
报到时携带材料(见附件)原件。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二)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申诉复议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88650027;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88651718。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2.考生应随时关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3.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梁老师(0898-88268696)。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
2025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503/t20250325_9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