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总分 |
总计划 |
推免 |
公开招考计划 |
达到复试线人数 |
备注 |
0202J1 |
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 |
40 |
60 |
328 |
6 |
2 |
4 |
2 |
|
0817J1 |
碳储科学与工程 |
34 |
51 |
271 |
5 |
|
5 |
5 |
|
0818J1 |
碳储科学与工程 |
33 |
50 |
298 |
3 |
|
3 |
3 |
|
085601 |
材料工程 |
34 |
51 |
271 |
7 |
1 |
6 |
3 |
|
085602 |
化学工程 |
34 |
51 |
272 |
20 |
|
20 |
23 |
|
085701 |
环境工程 |
34 |
51 |
299 |
3 |
|
3 |
2 |
|
合计 |
/ |
/ |
/ |
/ |
44 |
3 |
41 |
38 |
|
最终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
二、达到复试线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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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工作流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二)工作流程
1.公布复试方案并通知考生
考生应于3月23日前进入“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2025硕士复试QQ群”(群号:679560398),每位考生入群的核验方式为“姓名-电话-报考研究方向” (入群后请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方向”格式命名),复试相关安排和通知会在群中发布。
2.报道及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3月26日14点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五号教学楼5308教室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材料清单:
①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准考证;
②政治审查表。
③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④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⑤《西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
⑥学术材料:个人自述、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等补充材料复印件。
复试考核。
考生按要求准时到达复试地点。
公布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官网公示。
(三)复试录取
1.复试形式: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即“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
(1)专业笔试:
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专业笔试科目:碳经济、碳管理知识综合(2小时)
碳储科学与工程专业笔试科目:碳中和综合知识(2小时)
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专业笔试科目:储能与氢能综合(2小时)
环境工程专业笔试科目: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综合(2小时)
(2)专业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外语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150分、专业面试占100分、外语测试占5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300)×0.4]×100。
录取规则: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顺位录取。
四、具体安排
1.笔试
时间 |
专业(方向)名称 |
笔试科目 |
地点 |
备注 |
3月26日15:00 |
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 |
碳经济、碳管理知识综合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3月26日15:00 |
碳储科学与工程 |
碳中和综合知识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3月26日15:00 |
化学工程、材料工程 |
储能及氢能综合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3月26日15:00 |
环境工程 |
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综合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2.综合面试
时 间 |
专 业(方向) |
考核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月27日 8:30 |
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 |
思想品德、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3月27日 14:00 |
碳储科学与工程 |
思想品德、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3月27日 8:30 |
化学工程 |
思想品德、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3月27日 9:30 |
材料工程 |
思想品德、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3月27日 11:00 |
环境工程 |
思想品德、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2.任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不得在论坛、微博、QQ、微信、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上发布或交流关于试题或复试细节。如有违反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4.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学术成果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将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302102
邮 箱:tzhxy@nwu.edu.cn
学院网站:https://tzhxy.nwu.edu.cn/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西北大学太白校区
行政楼315办公室
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
2025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yjs.nwu.edu.cn/info/1104/49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