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管理学院成立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招生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本学位点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本学位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管理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组织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协调本学位点复试录音录像工作。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受理考生申诉。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本学院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上,采用现场考核方式开展2025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拟招人数 |
1254旅游管理 |
15人 |
四、学科专业复试资格
本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54)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151分,单科成绩执行国家线A类标准。调剂考生参考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一)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5年国家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为报考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七个专业硕士,且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或专科毕业后工作满5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3.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多批次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若考生有强烈需求,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书须签名捺印),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5.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本年度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6.其他调剂要求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7.若生源充足时,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公告会明确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以及复试时间等具体信息。
2.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招生代码11847)。
3.学院根据复试比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系统查看通知。
4.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6.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8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三)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各专业调剂报名时间以学院调剂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6.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1-4项材料为考生必备材料,复试现场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曲别针装订好);5-7项材料考生可根据情况提供。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方式
2025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旅游学概论》《旅游市场营销》笔试。复试笔试过程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监控,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妥存备查。
(三)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最终以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邮箱:2085632309@qq.com(邮件以“1254+旅游管理+准考证号+姓名+现实表现材料”命名)。考生档案材料应于2025年7月1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佛山大学–管理学院。
收件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9926936702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江湾校区致用楼。
邮政编码:528000
(五)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表(附件2)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留存)提交至指定邮箱(邮件以“1254+旅游管理+准考证号+姓名+体检单”命名),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单发送邮箱:2085632309@qq.com。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1.笔试
(1)笔试考核为《思想政治理论》,采用开卷答题方式,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参考书目如下:马工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马工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年;马工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满分200分,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原则上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两项成绩相加而成,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仅计算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笔试100分,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2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先按考生的204英语二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204英语二成绩相同,再按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若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也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八、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原则上同一批次复试全部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2.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考生须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4.考生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拍照,禁止以任何形式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考生在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违纪违法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 复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入校、参加笔试、综合面试。
7.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佛山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8.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9. 复试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985172
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佛山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模板)
附件4、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bls/20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