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推免生(含直博生)考生:
根据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相关通知,现将接收推免生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9月27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至研招办。
(中国金融学院金融学拟录取考生为硕博连读贯通培养)
说明:
1. 9月28日上午9:00“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所公示名单上拟录取结果为“拟录取”的考生须在9月28日下午17:00前完成研招网“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报名(按公示的拟录取专业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2.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在9月29日上午9:00后,对有关考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请相关考生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下午13:00,逾期未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推免生的拟录取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3.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我校将根据情况在拟录取结果为“待定”的考生中进行依序递补录取,递补名单将于9月29日公示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递补录取的考生须在9月29日下午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按公示的拟录取专业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下午18:00,逾期未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推免生的录取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特别提醒:因“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可同时填报的志愿数有限,请“待定”考生务必合理安排志愿填报。
4. 已参加我校相关学院暑期夏令营活动并已公示(公示链接)推免生(直博生)资格的考生,务必请于9月28日下午17:00前直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下午13:00,逾期未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 因涉及“待定”考生递补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系统操作。如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已接收其他高校“待录取”通知,则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资格。
6. 我校学术学位应用数学(070104)、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专业基本学制3年,其他学术学位专业基本学制2年。
专业学位法律(法学)(035102)国际仲裁方向、法律(非法学)(035101)、国际中文教育(045300)专业基本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专业基本学制2年。
7.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考生在我校推免系统所填报的本人基本信息、学习背景、成绩排名信息等须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信息一致。若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我校有权取消其被我校接收推免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若入学后发现,取消学籍。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10-64492151
邮箱:yzb@uibe.edu.cn
监督电话:010-64492163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