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研究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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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

祝贺您,成为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大家庭中的一员!为保证您顺利入学,请详细阅读入学须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审核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9月30日前有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请自行用学信网小程序扫描二维码,扫描成功即可);若为应届生无备案表,请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本科结业生需携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专升本考生需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专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9月30日前有效);若为应届生无备案表,请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若在复试期间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新生,务必将以下材料一同携带(已提交者请忽略)。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

(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请自行用学信网小程序扫描二维码,扫描成功即可)

二、新生档案接收

(一)接收档案研究生范围

全体2024级已录取“非定向”培养类型硕士研究生新生。

“定向”培养类型硕士研究生与研究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后,档案不转入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接收时间

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需在2024年7月20日前将档案邮寄至学校。

(三)邮寄要求

1.邮寄方式

档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政特快专递(EMS)高校档案专用通道或机要的方式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并个人保存好单号等凭证,以便查询。以其他方式邮寄或个人携带档案者均不接收,由此造成的档案遗失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2.封装要求

所有新生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档案袋外侧正面以醒目字体标明“锦州医科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号”、“姓名”和“联系电话”。

3.新生档案邮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第七教学楼303)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416-3675210 邮编:121001

三、团关系转递工作

(一)智慧团建

新生转递团关系,智慧团建相关操作中,请新生按照报考专业与学院(培养单位)转入相应学院(培养单位)的相关2024级研究生团组织。其中,尚未确定基地的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暂时全部转入第一临床医学院2024级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临时团支部。转接路径为“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锦州医科大学团委-各学院(培养单位)相关2024级研究生团组织”。

请不要直接转入锦州医科大学团委及其他团组织。

转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团员组织关系档案

原则上要求,团员组织关系档案随本人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到锦州医科大学。如有个人携带团员档案,请勿单独递交,等待进一步通知。

咨询电话:0416-3675039

四、党员档案邮寄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一)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

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以便审核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

(二)入党积极分子

档案于开学时自提带到学校,直接交给各培养单位负责党务工作的老师,无需邮寄(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三)辽宁省外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分级管理的培养单位,具体如下: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护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药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基础医学院和医学教育研究中心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第六支部委员会”、公共卫生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食品与健康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师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畜牧(遗传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三学生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兽医(微生物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四学生支部委员会”、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第三支部委员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自己携带,请勿放在党员档案中。请各位同学注意依据入学时间开具介绍信,上交介绍信时间不要超出介绍信有效期。介绍信回执待党员档案审核后,统一开具。

(四)辽宁省内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分级管理单位,具体如下: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临床专硕、非临床医学专硕及学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护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药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基础医学院和医学教育研究中心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第六支部委员会”、公共卫生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支部委员会”、食品与健康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师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畜牧(遗传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三学生支部委员会”;畜牧兽医学院兽医(微生物学)方向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第四学生支部委员会”、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人文与健康管理学院第三支部委员会”。

不再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

咨询电话:0416-3675214

五、学费缴纳

请各位新生在入学前一周内完成学费缴纳,缴费时间为每日05:00-23:00。

具体缴费说明见附件。

咨询电话:0416-3675064

六、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同学,请自行联系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生源地贷款金额、缴费范围、利息计算以及发放方式各地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若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申请材料有学院信息需要填写,请写“研究生学院”。

办理贷款的同学,在新生报到前,务必不要缴纳学费、宿费,报到后等通知上交贷款回执单。贷款未成功的同学需自行补交学、宿费。贷款成功的同学将按照其各自的贷款金额或覆盖要求免除相应全部或部分学、宿费,不足与无法覆盖部分由本人补齐。

咨询电话:0416-3675210

七、携带床上用品提示

请全体新生在入学时自行携带床上用品,如床单、被褥、枕头、枕巾等,床铺尺寸为长192cm、宽85cm左右。学校不提供被褥统一购买渠道,请新生们自备。

咨询电话:0416-3675210

八、学习与考试

有关2024级新生课程及考试安排等具体要求,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咨询电话:0416-3675211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6月20日

附件【2024级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交费须知.docx】已下载20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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