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要求,根据《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
请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下载《思想品德考核表》及《体检表》。《思想品德考核表》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学工、政工)部门填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体检表》须粘贴1寸照片1张,可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请于5月26日16:30前将《思想品德考核表》和《体检表》相关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我院研究生部。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三好校区第五教学楼302室)
邮编:110818
联系电话:024-839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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