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要求,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