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隶属吉林省人民政府,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45.8万m2,建筑面积46.3万m2,仪器设备总值3.3亿元,馆藏文献总量285万册(种),其中,纸质图书159万册,电子图书124万种,纸质期刊1119种,中外文数据库36种,电子期刊1.8万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共1.6万余人。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近15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50%以上就业于大中型国企,涌现出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中国文联副主席段成桂(伯硕)、全国“十佳最美地质队员”郭俊华等一大批杰出校友。多年来,本科生就业率始终位于省内高校前列,研究生就业率100%。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975人,80%以上为“双师双能型”教师,正高级职称132人,副高级职称35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5人。100余人次获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及宝钢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省高级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优秀教师、长白山技能名师等荣誉称号。58人被相关科研单位和高校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校拥有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5个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向16个;省特色高水平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2个; 国家级、省级教学平台14个。现有教学院(部)19个,本科招生专业56个;国家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7个,国家CDIO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8个,省一流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7个;省级“金课”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6门。
学校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西班牙罗维拉•维尔吉利大学等3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并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二、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土木水利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148人(实际招生人数按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学习年限为2.5年,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我校研究生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专业名称: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
下设16个研究方向
(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结构工程
(3)土木工程施工
(4)道路工程
(5)岩土工程
(6)市政工程
(7)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9)工程测绘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2)水工结构工程
(13)水利水电工程
(14)水土资源与环境
(15)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16)水力发电系统监控与能源综合利用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Ⅰ.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Ⅱ.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III.其他要求
1.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及要求。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
3.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为150分,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四)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见《长春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附件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六)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b2.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yjsb2.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 80578808
电子信箱: liucui1@ccit.edu.cn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与国家文件不符时以国家文件为准。
欢迎您报考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