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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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南疆高等教育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

二、招生计划

(一)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招收研究生各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须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的申请信息一致,报考时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2025年,我校硕士拟招生人数为49人,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3人(详见附件1)、南疆高校教师专项2人,分省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三)普通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四)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重点向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三、招生对象

(一)普通计划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二)专项计划

1.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根据相关计划安排,我校拟在0502外国语言文学、1257审计各招收1人。

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为生源地在新疆(含兵团)或报名时在新疆(含兵团)工作满3年以上的考生。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三)考生的报考条件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

(四)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仅在2024年10月15日上午8时至10月26日晚上22时开放,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

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毕业生在“类别”一栏选填“其他”。

信息平台拟于2025年1月15日起开放打印下载功能,考生可下载打印留存。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日9:00-22:00。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需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并认真填报核对报考信息。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需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网报成功后,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二)考试

报考我校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考试说明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自2025年起,骨干计划普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按学科专业划定。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

六、录取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我校将根据生源分布、生源质量、分省计划对考生择优录取。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骨干计划调剂仅限在骨干计划内进行,调剂需符合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

七、学制及学费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奖助政策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考生在报考前务必先查看各专业学费标准,合理选择学校及报考专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八、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四)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传真)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十、其他

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附件1:关于2025年“克拉玛依专项”招生政策的说明.pdf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pdf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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