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6〕12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留入学资格
(一)申请对象
新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因身心健康原因不宜在校学习的;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批准的志愿服务项目的;
3.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4.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特殊正当情形。
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新生下载并填写《2026年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及审批表》(详见附件,该表需正反打印并完整填写、手写签名)。
2.新生将填写后的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于2026年9月1日前寄(送)至新生报到的学院。逾期不再办理。
3.相关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交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恢复入学资格
(一)申请对象
2025年经学校批准同意保留入学资格1年、2024年经学校批准同意保留入学资格2年的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需要申请恢复入学资格手续的研究生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书及审批表》(详见附件,该表需正反打印并完整填写、手写签名)。
2.研究生将填写后的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于2026年6月30日前寄(送)至录取学院。
3.相关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交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材料寄送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XXXX学院;邮编:430073;
收件人: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链接)。 链接详见:https://yzb.zuel.edu.cn/2026/0610/c4639a432295/page.htm
四、其他说明
(一)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档案按规定退回原单位或封存管理。保留期限不计入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
(二)研究生向学校提交恢复入学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未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