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第一次调剂生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科学选拔:遵循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专业基础、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
(二)公平公正: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保障考生权益。
(三)全面考察:全面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客观评价: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评分,确保评价标准统一、结果客观。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院调剂复试全流程工作,审定复试方案、成绩与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复试组织、命题、考核、评分等环节,确保合规公正。
(三)复试小组:按专业方向分组,每组5—7人,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负责面试组织、评分与记录。
(四)命题小组:由2名及以上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组成,组长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负责复试专业试题、面试题库(含英语)命制与保密管理,命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调剂复试人选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五)其他要求以教育部招生政策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初试考试为日语的考生不能参与我校调剂。
调剂复试方式:美术学院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第一次调剂复试名额:045113学科教学(美术)7人,1356美术与书法17人,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确认
(一)调剂系统关闭后,进入复试调剂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回复,逾期不回复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与方式
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8:00前(以学校调剂工作安排为准)。提交方式:所有材料整理为PDF电子版,命名为“调剂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发送至邮箱:448011759@qq.com预审核,可附专业成果材料:个人简介、代表作品集、获奖证书、读研计划等。
复试前一天,2026年4月11日在正常作息时间内现场提交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二)审核材料清单
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本人签名的《宁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签名的《宁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6年5月30日后)。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2026年5月30日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下列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宁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提供《宁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工作单位和户籍证明材料。
2.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相关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证明等)。
考生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安排(现场复试)
(一)复试时间与科目
|
专业 |
序号 |
考试时间 |
考场 |
考试科目 |
备注 |
|
美术与书法 |
1 |
2026年4月12日8:20-11:50 |
美术学院312教室 |
英语水平测试 |
10分钟/人 |
|
2 |
2026年4月12日9:00-11:50 |
美术学院306教室 |
专业面试 |
20分钟/人 |
|
|
3 |
2026年4月12日14:30-16:30 |
美术学院301、302教室 |
专业能力测试 |
120分钟,自备画具 考试时间会根据面试情况调整 |
|
|
4 |
2026年4月12日17:00-18:30 |
美术学院301教室 |
同等学力加试 |
素描、中外美术史 |
|
|
学科教学(美术) |
1 |
2026年4月12日8:20-11:50 |
美术学院312教室 |
英语水平测试 |
10分钟/人 |
|
2 |
2026年4月12日8:30-11:50 |
美术学院114教室 |
专业面试 |
20分钟/人 |
|
|
3 |
2026年4月12日17:00-18:30 |
美术学院302教室 |
同等学力加试 |
素描、美术史论 |
(二)参考书目
《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编,中国青年出版社,2010年。
《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编,中国青年出版社,2014年。
《艺术学概论》,艺术学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七、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格)
学科教学(美术)
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85%。
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5%。
美术与书法
专业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35%。
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50%。
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5%。
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总分1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录取规则
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
录取基本条件:
复试总成绩≥60分;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成绩均≥60分;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无违纪、弄虚作假行为;同等学力加试成绩≥60分。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未按规定确认拟录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成绩递补。
九、监督与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申诉。
联系方式:
宁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954-2079782
宁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54-2089977
十、其他
本细则仅适用于2026年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次调剂复试。
本细则由宁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负责解释,与上级文件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宁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6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msxy.nxnu.edu.cn/info/1058/137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