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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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审核本院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的合规性、合法性,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协调本院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二)成立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受理考生申诉。

(三)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各领域专业特点,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专业课基础测试、同等学力测试、综合面试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整个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保存。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四)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6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最终下达的为准。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安排

1. 食品与营养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为280分。食品工程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复试考生名单另行公布,见学院研究生复试公告。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 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4.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凡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5. 考场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6. 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二)调剂

完成第一志愿合格考生的复试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我校将统一组织调剂工作,具体的调剂办法将另行公布。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具体复试时间与地点及相关安排见学院研究生复试公告(复试公告与考生名单后续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6.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其中1-4项材料为考生必备材料,复试现场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曲别针装订好);5-7项材料考生可根据情况提供。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复试考试过程和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监控,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妥存备查。

(一)专业课测试(面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面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专业课面试考核科目为:《食品微生物学》、《食品营养学》、《食品工艺学》和《食品化学》,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并作答,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包括英语口语(25分)及听力测试(2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两项成绩相加而成,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取闭卷方式,每门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先按考生的业务课1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业务课1成绩相同,再按外国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外国语成绩也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

2.生源不足的专业实行滚动复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追加的招生计划,优先从上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无替补生源时,重新组织复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八、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交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原件请妥善保管,入学后交学院留存),提交至本学位点老师邮箱:spyjsjw@fos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复试考生姓名+专业领域+体检表”)。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政治思想情况审查及调档

(1)研究生院于复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情况审查。

(2)研究生院统一出具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学位点将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和档案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本学位点老师邮箱:605791178@qq.com,考生档案材料应在2026年7月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本学位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大学仙溪校区南区B6-420,王老师收,电话:13106703028。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佛山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五)交通指引

(1)火车

①考生可乘坐火车到达佛山站、佛山西站(高铁站),再选择地铁、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②考生先到达广州站、广州南站(高铁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2)长途汽车

①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佛山鸿运汽车站或南海汽车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②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广州市内各汽车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3)飞机

考生可乘坐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再坐大巴车在狮山机场候机楼下(和信广场南海华美酒店大堂),然后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至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4)广佛及佛山市内交通

建议出租车或网约车。

(六)复试联系人方式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何老师,15989186709

食品工程专业:曹老师,电话17688850067

食品与营养专业:

冯老师,电话13422048545

杜老师,电话18801515252

李老师,电话13242871087

负责解答考生的服务工作相关问题,不解答专业相关问题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附件4:评分标准

佛山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cfse/%e7%a0%94%e7%a9%b6%e7%94%9f%e6%95%99%e8%82%b2/%e6%8b%9b%e7%94%9f%e4%bf%a1%e6%81%af-%e7%a0%94%e7%a9%b6%e7%94%9f%e6%95%99%e8%82%b2/1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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