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学数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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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精神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佛山大学2026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硕士研究生阶段)专项计划公告》及《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经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数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与普通招生计划按专业合并组建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名教师,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需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相关专业。

3.学院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学院成立点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受理考生申诉。

二、录取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质量教育人才选拔规律,结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培养目标,采取多样化考查方式,确保生源质量与培养需求匹配。

2.全面考查原则:在德智体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教学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客观评价原则:对考生专业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考查均实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有据可依。

4.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普通招生考生与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同等遵循考核标准,维护全体考生合法权益。

5.以生为本原则:优化复试服务流程,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尊重考生意愿,积极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人数

(含公费定向)

学术型

070100

数学

10

专业型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32(20)

注:本学院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含普通招生计划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为学科教学(数学)专业20名,具体详情见公告相关内容,网址https://www.fosu.edu.cn/yjszs/sszs/sszs_tzgg/20479.html。

招生指标以学校最终分配为准(详见后续通知)。

四、复试资格

(一)基本要求

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分数线,且符合《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二)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额外要求

报考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定向区域,定向区域选择范围以专业设置要求为准。

(三)考生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本院上述专业,且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分数线,公费定向考生同时满足专项计划报考要求的,获得对应专业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复试要求详见学院官网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二)复试时间等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学院官网各批次复试公告信息为准,复试地点统一为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

(三)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进行复试报到和审查材料手续,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附件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6.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送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855129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加分。

8.《教育硕士研究生报名意向采集表》(附件2,限学科教学(数学)一志愿调剂考生必须提交)。

9.《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附件3,报考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提交)。

(四)复试流程

1. 专业课考试流程

专业课复试当天全体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到复试考试候考室报到。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面试流程安排

面试路线:考生将手机等物件交到休息室→候考室抽签序号→听叫号到面试室→带齐物品离开。

(1)考生在候考室签到(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在候考室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手机需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完领取,否则视为违纪。

(2) 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3) 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

(4) 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5) 考生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去(禁止面试完毕的考生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课基础测试

专业课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作答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基础测试科目为《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中公布的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内容。不允许携带机算器和作图工具。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25分)及听力测试(2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满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方式:考官用英语提问,考生按要求应答。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方式:由多名考官提出相关问题进行考察,考生逐一回答。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生作答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全部考生综合面试结束后接着进行(参照专业课基础测试的要求进行)。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附后),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至少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或折算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至少保留2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计划的复试合格考生。

2.公费定向培养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序,依次自愿选择定向区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选择定向区域。

3.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或折算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同一学科门类的考生如初试成绩仍相同,优先按考生本科专业与所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者录取,依次按业务课1、业务课二者高、外国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同学科门类的考生如折算后成绩相同,则按外国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的,按照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不属同一学科门类的,其初试成绩可按以下公式折算后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折算成绩+复试成绩;

折算成绩=调入专业国家线+(初试成绩–一志愿专业国家线)/(初试满分–一志愿专业国家线)*(调入专业满分–调入专业国家线)

4.复试总成绩≥18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复试不合格)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者;(4)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者;(5)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拒绝接受拟录取,或已确认其他高校 “待录取” 者;(6)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全者;(7)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者;(8)公费定向培养考生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培养协议书,或违反报考承诺者。

(三)成绩公布与拟录取通知

1.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学院在官网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2. 拟录取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收到拟录取通知,需在8小时内确认接受,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取消资格,由复试合格的考生依次替补;

3. 已在研招网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4. 若有录取的定向生放弃资格,所空缺出来的地域指标,将用于后续的候补录取或调剂招生。此前已确定定向区域的考生,其录取结果和地域均不再调整

八、体检及线上提交体检报告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全部结束后,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及填写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4)PDF或JPG格式扫描件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dsjxuegongbanljm@fosu.edu.cn。体检结果命名格式为“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体检报告”(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保留),并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政治思想情况函调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附件5)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邮箱:dsjxuegongbanljm@fosu.edu.cn,邮件以“准考证号+姓名+报考领域+现实表现材料”命名,并在入学报到时收取原件。

2.拟录取考生档案应在2026年7月1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送到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数学学院;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169713690,邮政编码:528000。

十、公费定向培养相关特殊规定

报考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复试前须与学校签订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六份,若被录取,则按协议内容约束,严格遵守。若未被录取,协议无效,由学院作销毁处理);

未按规定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协议签订后,原则上不得退档、转学、转专业,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一)培养待遇

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和实习实践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在国家及广东省奖助学金政策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外,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在校期间资格管理

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研究、计划来源地同意,取消公费定向培养资格,按国家规定处理,且需在1 个月内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

1. 违反学校纪律,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2. 未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获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3. 因个人原因(除身体健康、应征入伍外)中断学业的。

因身体健康、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退出的,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三)毕业与就业安置

1. 公费定向培养对象毕业时,由定向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岗位分配办法,对考生进行面试、考察;

2. 考察通过者,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规定办理入编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到定向区域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3. 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按《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一)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证”及“面试考官”胸牌。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工作小组监督执行整个复试过程,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的进行。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三)考生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拍照,禁止以任何形式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细则内容如有与国家和学校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者,以国家和学校的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

(五)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相关公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和信访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复试期间监督和申诉方式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复试联系人:金老师:13703067693 ,林老师:13169713690

十二、交通指引

1)火车

①考生可乘坐火车到达佛山西站(高铁站)、广州南站(高铁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江湾校区;

2)长途汽车

①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佛山鸿运汽车站或南海汽车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江湾校区;

②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广州市内各汽车站,先选择地铁(到同济路站)或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江湾校区。

3)飞机

考生可乘坐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再坐大巴车在佛山汽车站或澜石候机楼,然后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江湾校区。

4)广佛及佛山市内交通

佛山西站——江湾校区,公交车路线:158路

广州地铁站——江湾校区,地铁路线:广佛线坐到同济路站D出口,再转公交158路、157路

5)住宿:学校附近有丰富的住宿酒店。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教育硕士研究生报名意向采集表(限

附件3: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

附件4: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5: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附件6:数学学院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

佛山大学数学学院

2026年3月23 日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math/yanjiusheng/25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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