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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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公告。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考点选择要求

我院只接受驻泰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其他考生报名。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就读高校须为驻泰高校,仅包含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泰山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泰山科技学院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教学点为我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泰安户籍的非驻泰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高校驻地报名;教学点非我市的泰安户籍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教学点所在地报名。

(二)往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1.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2.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3.非我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考生(含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期限须涵盖2025年7月、8月、9月)。

二、网上报名流程

1.网报地址及填报报考信息

网报地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登录网报地址后按照报名操作要求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及报名号。此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有误,如有误须在网报结束前予以更正。

2.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3.网上缴费

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进行补缴费。

三、网上确认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材料初次上传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不能上传。

2.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公告拟于2025年10月28日公布,请关注泰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aian.gov.cn)“招考之窗-研究生招生考试”栏目。

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确认公告,按要求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因考生不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要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个别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将与公安、人社等部门进行户籍、社保等情况的信息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网上确认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修改报考信息相关事项

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性信息不能更改。关键性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7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逾期无法修改。重复缴纳的报考费将于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

考生如修改非关键性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7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

(二)报考费退费相关事项

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或已缴纳报考费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网报结束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相关报考费。考生请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自考生报考相关事项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生在网上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自考有关材料,如自考成绩单等。

(四)特殊科目考生报考相关事项

初试第四门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29或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如对报考点选择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报考单位。

(五)考点安排说明

1.我院将统筹考虑报考人数、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组考安全等因素进行考点分配,任何人不得要求指定考点、考场。

2.考试前一天考点考场布置结束后,考生可以到考点指定区域了解考试相关要求、熟悉考场安排情况,但不得进入考场。

(六)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相关事项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请于11月14日前提出申请。

(七)及时查阅有关报考信息

考生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站内信”,及时了解我院及招生单位的有关招生信息。

(八)考风考纪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如手机中含有试题相关内容,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各位考生应认真学习。

2.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有关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封闭区。本次考试将实行“2+1”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考场实行“智能巡查”,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证件丢失请及时补办。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未尽事宜,请查看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报考相关文件。

五、联系方式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地址:泰山区岱道庵路486号,电话:0538-8520993,8236001(工作日期间)。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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