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确认对象
已完成网上报名、缴费、选择新疆医科大学报考点(6510)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一)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新疆医科大学的考生。
(二)乌鲁木齐市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新疆医科大学的考生。
二、网上确认时间
(一)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至11月5日17:00(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
(二)考生补传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7:00。
为保证考生顺利通过审核,请留足补充材料时间,强烈建议考生集中在10月31日-11月1日上传审核材料。本考点根据考生上传资料的先后顺序逐一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并随时关注手机短信或研招网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逾期未在网上确认系统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含补充材料)最终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准考。
三、网上确认网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学信网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系统(https://yz.chsi.com.cn/wsqr/stu/)或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
四、网上确认流程
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阅读《网报公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本人网报信息→填写身份证有效期→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具体见附件)→报考点审核材料→考生查询审核结果:
(一)审核通过:完成网上确认。
(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2024年10月28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的视为无效信息,且不得确认,确认期间不可补缴费。
(二)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新疆医科大学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不接收考生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强烈建议考生特别是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于11月1日17:00前完成网上确认材料提交,便于审核未通过需补交材料的考生充分准备材料。强烈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最后一天(11月5日)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因没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失去考试机会。
(四)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学信网账号、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
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影响初试、复试、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上传第一、二项材料照片,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上传第三项至第十一项材料照片。考生提交的材料照片一般不小于100K,边框完整、亮度均匀,若提交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者须重新提交。
(一)考生本人照片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10M以内,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美颜功能;不得用照片翻拍)。
(二)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头、肩部端正,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无遮挡或被手指捏住;照片要求为jpg或jpeg格式,大小为10M以内。
(三)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仅限公安身份核验未通过或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提供)。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四)本人学生证照片(仅限202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上传的学生证照片须包含就读高校名称、本人照片及基本信息,一般为学生证封面、照片页及本人信息页。
(五)本人毕业证书照片(仅限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者需提供《毕业证明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照片(仅限网上报名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未上传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学历(学籍)信息校验通过的考生无须提交。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耗时较长,请及早办理)。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学历:上传《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本人户籍信息照片(仅限户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我校的考生提供),须包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八)社保缴费清单照片(仅限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但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的非应届考生提供)。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7月—10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可在“新疆智慧人社”App点击“办事”栏目中“个人服务-社会保险-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下载或在当地人社局打印后扫描)。
(九)军人身份证件照片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2.现役军人:提交《学员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
(十)其他材料
在新疆的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上传派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特殊情况
1.因变更姓名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因变更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上传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3.在校研究生,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咨询答疑
咨询电话:0991-2110117
答疑时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天10:00-13:00,15:30-18:00
温馨提示:网上确认期间咨询电话较多,如遇占线请耐心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