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在津报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2.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就读学校在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在津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可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
二、接收考生报考范围
为提升考试组织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化水平,报考同一招生单位考生的报考点相对集中。
我区接收报考招生单位所属省份:上海、广东、宁夏、西藏等院校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所有考生均可选择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报名。预报名期间的报名结果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凡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及时了解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四、网上支付
1.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0月28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获得“支付已完成”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依据津发改价管〔2024〕1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5元。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2.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重复款项由系统统一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费由系统统一退费。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原因不予退费。
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问题,考生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五、网上确认
1.选择天津市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市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具体事项网上报名结束后以我区报名信息确认公告为准,请考生关注)
其他参照《天津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