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点情况说明
报考点代码:3704
报考点名称: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
接收报考招生单位范围:报考全国所有招生单位
接收考生范围:1.驻枣庄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学点所在地为枣庄市)。2.工作地为枣庄市(需提供社保缴纳材料)的其他非应届考生(含往届、自考、网络教育等,下同)。3.户籍为枣庄市的其他非应届考生。考生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即可。
咨询电话:0632-3314618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2楼
发布研招信息网址:http://edu.zaozhuang.gov.cn/jyfw/zsks/
邮编:277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及规定。
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符合报考条件者方能报考。招生单位将在网上确认后审核已确认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予以不准考处理。不准考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提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及报考点网站详细了解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以免因错选报考点而导致无法进行信息确认。考生因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期无法确认,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熟知报考点选择要求。
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读高校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且该单位为报考点的,须选择该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就读高校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但该单位为非报考点的,或报考非就读高校所在地的招生单位须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其他考生,报考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且该单位为报考点的,须选择该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但该单位为非报考点的,或报考非工作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单位,须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报考点进行报名。如工作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可就近选择所报招生单位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上述考生就读高校(含分校)所在地、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原则上须提供社保缴纳材料)都是以设区市为单位。
(三)熟练掌握网上报名流程。
1.网报地址及填报报考信息
网报地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登录网报地址后按照报名操作要求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及报名号。此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有误,如有误须在网报结束前予以更正。
2.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3.网上缴费
选择枣庄市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2:00。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进行补缴费。
收费标准:考生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四)网上确认。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
1.网上确认时间
枣庄市网上确认首次材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审核不通过者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不能上传。
2.网上确认要求
我市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因考生不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要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其他提示
(一)修改报考信息相关事项。
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性信息不能更改。关键性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逾期无法修改。重复缴纳的报考费将于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
考生如修改非关键性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
(二)报考费退费相关事项。
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或已缴纳报考费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网报结束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相关报考费。
考生请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自考生报考相关事项。
由于自考生无学籍,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在网上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自考有关材料,如自考成绩单等。
(四)考点安排说明。
枣庄市报考点统筹考虑报考人数、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组考安全等因素后进行考点分配。具体考点信息请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相关事项。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请于11月20日前向枣庄市报考点提出申请。
(六)及时查阅有关报考信息。
考生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站内信”,及时了解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有关招生信息。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