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报考点(3707)的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学习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单位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须知,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准许报考考生类别、学籍所在区域限制、考试方式、学业水平等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条件
本报考点仅接受在驻潍高校(或校区)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在潍坊市的其他考生报名。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就读于潍坊学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潍坊科技学院、潍坊理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的2025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就读教学点、户籍或工作地(要求同其他考生,需提供社保缴纳材料)在潍坊市(含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其他考生
1.户籍或工作地在潍坊市(含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往届毕业生。
2.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潍坊市(含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非潍坊市户籍在潍工作的考生,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4年9月、10月)。
(三)考试方式仅限报考全国统考。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山东大学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四)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将与公安、人社等部门进行户籍、社保等信息比对,比对结果将作为网上信息确认的重要依据。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潍坊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二、网报须知
(一)网报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网报流程
1.填报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按照报名操作要求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及报名号。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非关键性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登录报名网站修改。
关键性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逾期无法修改。重复缴纳的报考费将于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
2.网上缴费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2:00。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进行补缴费。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3.网上确认
报名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网上信息确认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网上信息确认公告及上传材料要求拟于10月下旬公布,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或潍坊教育信息港、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注意事项
(一)学习政策规定
考生应认认真学习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政策及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相关招生章程,符合报考条件方能报考。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予以不准考处理,不准考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
(二)核对报考信息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网上填报的信息(特别是考生来源、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报考类别等),填写时请认真核对,确保与本人信息完全一致。
(三)关注学历校验
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主要原因为毕业日期、证书编号等填写错误),请尽早核查个人信息或按系统提示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由于自考生无学籍,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考生可继续填报,届时可按照网上确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自考成绩单等)即可。
(四)退费相关提示
已参加网上信息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或已缴纳报考费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约12月底)系统将原渠道退还相关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可在网上确认结束后(11月20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
(六)及时查阅信息
网报结束后,考生需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查询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招生信息。
(七)诚信考试提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有关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封闭区及考场,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到考点学校。
(八)考点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考点安排,我院将依据报考规模,统筹考虑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组考安全性等因素后进行考点分配,任何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考生具体考点信息会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下午17:00后到考点指定区域了解考试相关要求及考场安排情况,为保障考试安全,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九)考试证件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考前证件丢失,请及时申请补办,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8232582/8232073(工作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