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海南医科大学接收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采用硕博连读模式培养,转段后可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要求。
(四)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六)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突出
注: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名单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二、申请程序
(一)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含夏令营优秀学员)必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报相应的志愿,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9月28日9:00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9月29日9:00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和推免生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夏令营优秀学员可免复试,仅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即可。
(二)接收推免招生单位及学科为海南省医学科学院生物学(0710)、基础医学(1001)、药学(1007);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ICAC)生物学(0710)、基础医学(1001)。
因教育部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相关通知尚未下达,具体以我校正式发布的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按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即本科推荐阶段成绩和推免复试成绩),结合其在校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须向复试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4、英语水平证明1份;
5、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五)学校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正式待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后及时答复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六)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三、其他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度硕士生统考,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要求;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
奖助政策: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研究生津贴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学年,以当年下达名额为准;硕士不低于2000-2500元/月、博士不低于3000-4000元/月的研究生津贴(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执行要求及标准以国家和学校管理部门当年的有关规定为准。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由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崇真楼508房)
邮编:571199
电话:0898-66893751
邮箱:hyzsb@muhn.edu.cn
学校官网:www.muhn.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muhn.edu.cn/zsw/yjszs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