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科学事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须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外国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国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网上填报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招生网或我所网页等途径查看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可参考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ieexa.cas.cn/edu/zsxx/sszs/202309/t20230920_7050095.html,最终请以所官网公布的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了解招生信息,并及时与我所人事教育处联系推免接收事宜。
考生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初步申请,网址:https://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待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正式申请。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应直接向我所人事教育处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
4.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首页、专利授权证明等。
请申请者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国科大招生系统报名,并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并按1-6项顺序进行编号,文件夹命名为:推免申请-姓名,压缩后(压缩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于2024年9月20日前发至邮箱student@ieecas.cn,邮件主题为:2025年推免申请-姓名。以上部分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交的,请务必在邮件中说明原因。
(三)初审、考核和体检
1.研究所对申请推荐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研究所组成考核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以面试为主。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2024年10月25日前(具体截止时间以教育部系统时间为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人事教育处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及直博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及直博生,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制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2.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及直博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政审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办法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62336236
电子邮件:zyw@loess.llqg.ac.cn/student@ieecas.cn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7号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原文网址:http://www.ieecas.cn/edu/zsxx/sszs/202409/t20240906_7340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