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院
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考研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网课

一、学校简介

湖北科技学院坐落在素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和“香城泉都”之称的咸宁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传统优势,理学、工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生态园林式高校。

学校溯源于1937年创立的蒲圻简易师范学校和1965年创办的湖北医学院咸宁分院,1977年开展全日制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00余人、留学生140余人;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600人,博士近400人。现有特聘院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31人,聘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6名,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

学校现有医药与大健康、师范教育与文化传播、数字化与智能制造“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药学、体育教育、生物医学工程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6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6门,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4个。建有材料辐射改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24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7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7个。校地共建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6个、省级创新创业实践基地8个。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60余项,授权专利1000余件;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187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项21项。

学校深入实施“双百工程”、院士专家企业行和“联百校转千果”科惠行动等,深度融入地方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实践。先后联合50余家企业成立咸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联盟、226家机电企业成立咸宁市机电产业联盟、40余家企事业单位成立咸宁桂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撑咸宁千亿康养产业、千亿智能机电产业、百亿桂花产业发展。搭建校地企服务平台38个,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100余个,与600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近年来,学校共承担企事业委托横向项目600余项,实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近500项,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达百亿元。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学生为本、学者为先、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守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传统,面向国家战略,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内涵建设,推进转型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药学、教育、电子信息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加分政策等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8000元/年。

2、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年/生。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按最新颁布《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岗位,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发放岗位津贴。

5、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个人奖惩等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按研招网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2024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2024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1,2024年12月22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2。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二)调剂

将依据2025年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线及相关调剂政策,如果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办法将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官网公布。

(三)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5年3月至4月进行。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并发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请考生届时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招生复试信息。

复试阶段,学校还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以教育部录检审查结果为准。

、其他事项

(一)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本简章相关内容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学校2025年招生考试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三)未尽事宜,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hbust.edu.cn/

电话:0715﹣825085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151311(药学院)

0715﹣8260522(教育学院)

0715﹣834226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考试科目(初试)

备注

1055药学硕士

105501工业药学

105502临床药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1.《有机化学》(第9版),陆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2.《药理学》(案例版,第3版),吴基良、姚继红主编,科学出版社;

3.《分析化学》(第9版),邸欣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0451教育

045101教育管理

045115小学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1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或者802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方向)

1.《新编教育管理学》(第2版),吴志宏、冯大鸣、魏志春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2.《课程与教学论》,吴刚平、郭文娟、李凯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

0854电子信息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085406控制工程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3数字电路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6版),阎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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