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院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考研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网课

为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学校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起源于著名教育家、会计学家、“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1928年创办的立信教育事业。在9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和未来金融家摇篮。2011年,学校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8年,学校被列为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高校。2022年,学校成为境内首家通过AACSB(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认证的地方财经院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370余人。学生就业良好,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立足经、管、理、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经济学、管理学、理学三个学科门类并重,重点建设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四个一级学科,有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39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员工16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40余人,高级职称46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0余人。

展望未来,学校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金融(专业代码:025100)、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审计(专业代码:125700)。

招生计划:约25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5名),各专业拟招收名额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实际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会有适量增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专项专用。

三、入学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四、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学制(年)
学费(万元/生•学年)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2
6.9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2
6.9
125700
审计
全日制
2
7.4

学费分学年缴付,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奖助政策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学生工作-规章制度专栏。

六、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4年10月28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二)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规定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七、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等效于正式报名,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必须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应当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予以公布。

2.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数学(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3)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学校公布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学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

(二)复试

1.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前,复试方案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学校各招生专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均为50%。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

5.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录取

(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一般于2025年3月中下旬公布。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调动档案、户口、工资、医疗和其他人事关系,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047

联系电话:021-67705124

联系邮箱:lxyz@lixin.edu.cn

联系人:沈晓欢

网址:https://gs.lixin.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行政楼112室

邮政编码:201620

三、申诉渠道

监督电话:021-50218636

受理邮箱:jw@lixin.edu.cn

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行政楼609室

十四、其他

(一)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二)学校现有上川路、文翔路和中山西路三个校区,顾唐路新校区已开工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入学报到通知为准,住宿条件为4至6人一间。

(三)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四)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若有变动,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会计学院
王老师、马老师
021-67705287
lxmaud@126.com、malina@lixin.edu.cn
金融学院
张老师
021-50218683
jryjs@lixin.edu.cn
统计与数学学院
张老师
021-50218609
20180043@lixin.edu.cn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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