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点要求
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除需满足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报名要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重庆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户籍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其他考生;
(三)在重庆市工作但户籍未随迁的考生,须提供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连续三个月在我市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或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重庆市居住证。
受考点条件限制,需报考时长超过3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需使用特殊考试用具(如报考作图、绘画等科目)的考生,请选择其它有条件的考点报考。
二、网报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注意事项。
(二)网上报名期间如遇报名人数已满,则请选择其他考点。考生请在网报完成后尽快支付报考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生在网报期间务必核对清楚相关信息,在网报结束后,原数据不能再作修改,如确有填报错误,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前取消原报名信息并重新报名交费。
(四)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确认要求
(一)时间和方式。考生在2022年11月5日前登录确认网址,完成网上确认,具体网址及其开通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
(二)上传材料。在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应提前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证书,以下相应类别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身份验证材料
(1)用于制作准考证的照片(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
(2)身份证正反面
(3)重庆地区证明材料
有重庆户籍的非应届生须上传户口薄的户主页、地址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只传一页);无重庆地区户籍而在重庆地区工作的非应届生须上传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重庆市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或上传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重庆市居住证。
2. 学历(学籍)验证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两者之一均可)。
(2)未拿到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成绩单(已毕业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3)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往届生(已通过校验的往届生不必上传)
首先检查自己填写的毕业信息或就读信息是否与毕业证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上的一致,如不一致,请先行修改。同时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者之一均可)。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所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凡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本人手写承诺书,签名后加盖本人手印,拍照上传。承诺书大致内容如下:“我已知本人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现承诺学历文凭/学籍档案真实有效,信息填写正确,且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如因学历(学籍)问题影响后续录取,后果自负。”
3. 退役军人及军人报考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须提供对应上述各类情况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2)军校应届生或现役军人报考
A. 已入军籍的军校应届生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B. 军队在职干部须上传军级及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C. 未办理身份证件的军人须上传《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由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
4.在校研究生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上传所在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上传材料要求
1. 以上各项证明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图片(JPG 格式),不得上传复印件,图片需清晰、完整、无遮挡。如有不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重新上传。
2.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文件和规定从严处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
1. 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地点:北碚区内被设置为标准化考点的学校,包括北碚职业教育中心(北温泉街道金华路200号)、重庆市朝阳中学(北校区,天生街道嘉陵村1号)、重庆第四十八中学(歇马街道双凤桥27号)等。由于报名确认工作尚未结束,还未进行考场安排工作,具体考点位置请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五、其他
(一)考前十天左右,教育部将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功能,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因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和评卷质量,在重庆市参考的考生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配发考试文具。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备注信息栏中特别说明可以携带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任何文具进入考场。
(三)本报考点公告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为准。
(四)疫情防控相关的要求,以实时防控最新要求为准。
(五)咨询电话:023-68217247(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