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11)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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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311,以下简称我报考点)只接收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且招生单位未做特殊规定(比如清华大学规定,所有报考该校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报名。初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应按招生单位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院)的有关公告要求选择其他报考点。

因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参加网上确认或初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选择我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衡水学院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

2.具有衡水市户籍(含所辖各县市区户籍,以下简称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3.在我市工作的非我市户籍往届考生,如选择我报考点报名,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今年7、8、9三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不能提供的须选择户籍地报考点报名。

4.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要求同往届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我市户籍在国(境)外留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驻衡水市部队现役军人。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和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考院、我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有关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支付报考费(160元/人)。凡未缴纳报考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其报名信息无效。

2.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原培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7.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遇到技术问题可向研招网客服咨询。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网上确认有关事项

1.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报考点将把户籍在我市、在我市工作的往届考生数据分别与我市公安、人社部门进行对接和信息核查。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我市报考要求的,不能参加我报考点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在网上报名支付成功后,本人务必按照《衡水市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网上信息确认开始前在研招网和我报考点网站发布)的要求于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期间登陆研招网,上传有关材料参加网上确认。

3.考生需提前准备的证件及材料:

a、驻衡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等。

b、户籍在我市的往届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登记页照片等。

c、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我市的非我市户籍往届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工作单位证明信照片、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

d、我市户籍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习成绩证明、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登记页照片等。

e、在我市工作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习成绩证明、工作单位证明信照片、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

f、我市户籍在国(境)外留学的应届本科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习成绩证明、护照出境记录、户口簿首页和本人登记页照片等。

在校研究生报考的,网上确认期间还须上传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研招网将对考生上传的证件照与户籍、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比对,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或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或公安、人社部门反馈的户籍或社保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按照要求重新提交、补充有关材料或到现场审验。

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研招网(或学信网)发送的短信信息,并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相关通知内容。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网上确认的最后一天才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网络拥堵或审核不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重新提交有关材料参加审核。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有关要求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初试。凡在本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期间,不得携带计时用表、通讯工具、计算器(准考证上有注明的除外)、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为了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应积极配合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节选):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研究生考试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我报考点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参加初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省考院网站、招生单位网站、我报考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相关内容,以免影响考试、录取。

我报考点网站:http://www.hseea.net

我报考点微信公众号:hs_zhaokao

我报考点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报社街488号

咨询电话:0318-2110612

特此公告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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