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在我市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请你按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研招网”),按照《河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和本报考须知发布的公告信息及要求,正确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及支付报考费(人民币160元/人)等。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而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保定市各报考点接收考生类型及要求
我市设报考点13个,其中驻保高校报考点6个和市、县(区)报考点7个。各报考点接收考生类型及要求如下:
1.高校报考点:我市6个高校报考点,只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报考。报考点代码及名称为:1337河北大学(含河北大学工商学院)、1338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含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1339河北农业大学(含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1340河北金融学院、134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342保定学院。
2.市、县(区)报考点:我市7个市、县(区)报考点,接收本人户籍在保定市(含雄安新区,不含定州市,下同)或非保定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2022年7、8、9三个月在保定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报名考试。报考点代码及名称为:1306保定市教育考试院、1320保定市满城区招生办公室、1321保定市徐水区招生办公室、1323保定市清苑区招生办公室、1324容城县(雄安新区)招生办公室、1327保定市唐县招生办公室、1328保定市涿州市招生办公室。
保定理工学院、河北科技学院(保定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清苑区招生办公室(1323)报考点报考。参加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需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1306)报考点。
3.关爱残疾人报考。对需要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要提前和所在报考点联系,在报名期间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需向报考点申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各报考点负责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
二、保定市各报考点咨询电话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78
保定市满城区招生办公室 0312-7071526
保定市徐水区招生办公室 0312-7115590
保定市清苑区招生办公室 0312-8012382
容城县(雄安新区)招生办公室 0312-5618897
保定市唐县招生办公室 0312-6413272
保定市涿州市招生办公室 0312-3630656
河北大学 0312-5971132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0312-7522636
河北农业大学 0312-7521303
河北金融学院 0312-3338283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0312-5911281
保定学院 0312-5972065
三、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安排
2023年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于2022 年 10 月 31日9:00 至 11 月4 日 17:00进行,详见10月中下旬我市各报考点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注意事项
1.因市、县(区)报考点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数以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将无法进入或缴费,届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保定市其他报考点报考。
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在网上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仔细核对。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
4.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考费支付,未缴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5.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考试安排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但不得超过14:30)。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12月24日至26日的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
3.有关报名、确认、考试、疫情防控等通知要求,将通过“研招网”国家、省及保定市各报考点公告,或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在考试前随时登陆或关注,以免影响其正常报名考试。
六、诚信考试提示
1.研考期间,考点将对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考后进行视频回放倒查。考点考场将配备高科技防作弊设备,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安检,请予以配合。
2.自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将考试作弊纳入我国刑法。考生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将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