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8号)、《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网上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报考点分布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2023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共设43个报考点。各报考点对接受的考生范围均有严格限制,考生在选择报考点前,必须认真阅读该“报考点须知”、各招生单位和各报考点公告有关要求,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二、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
(一)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规定,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为:
1.户籍或工作在安康市辖区(即汉滨区、旬阳市和下辖县,以下简称“安康市辖区”)的社会考生〔含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安康市辖区往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安康市辖区往届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属于安康市辖区户籍的,考生须提前咨询报考单位,报考单位同意后方可在我校报考点报名。
(二)我校报考点不接受考生范围为:
1.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的;
2.虽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的,但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
3.单独考试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有效的,网上报名时无需重复填报。
(二)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用户也可登录https://yz.chsi.cn。
(三)请各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选择报考点。
(四)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于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因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关闭,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六)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缴费
(一)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号)规定,标准为150元/人。
(二)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我校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并关闭,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三)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网上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五、网上确认材料准备
为了及时有效的进行网上确认工作,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各种材料。除网上确认必须材料外,我校报考点各类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户籍在安康市辖区的社会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二)工作在安康市辖区的外地户籍社会考生,须提供安康市辖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章)、近6个月(2022届毕业生为近3个月)工资条(加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应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如自雇,可提供本人为供职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证明)、在安康市辖区参保的近6个月(2022届毕业生为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出具说明解释原因;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相关信息(个人信息页、学年注册页等须加盖学籍部门管理章)。
(四)在安康服役的现役军人须持师级以上政治部门介绍信进行网上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要求外,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其他网上确认须增加的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我校网上确认公告要求为准。请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及时关注安康学院官网(http://www.aku.edu.cn/)信息发布信息为准。
六、网上确认
(一)2022年11月5日12:00前,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我校报考点要求的相关材料信息,按我校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的具体事宜将于规定时间在安康学院官网(http://www.aku.edu.cn/)---校园公告中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需补充采集考生应急信息。请考生于10月28日至11月5日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操作方式:打开手机微信APP,点击左下角“微信”,下拉屏幕,点击“搜索小程序”,输入“陕西考试招生”搜索,点击搜索结果中的“陕西考试招生(事业单位)”进入官方微信小程序。)填报个人应急信息。应急信息填报成功后将“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截图并保存,网上确认时作为一项资料提交给我校报考点。
(三)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23年度不允许报考。
(四)我校报考点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我校报考点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以“户口在安康市辖区”、“工作在安康市辖区”等理由报名的在安康市辖区往届考生,对其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不予网上确认。
(六)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名信息经考生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七、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初试科目和违规处理等
我校报考点《准考证》打印、初试时间、初试科目和违规处理均按照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点基本信息
(一)报考点名称:安康学院
(二)报考点代码:6149
(三)报考点联系方式:0915-3261853
(四)报考点联系人:梁老师
九、特别提醒和温馨提示
(一)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所有公告信息,严格按照各项报考要求报名,不按要求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的选择非常重要,请考生务必确保选择报考点准确无误。若有不明之处时,考生应及时向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进行咨询。
(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中规定“在陕招生单位要求必须在招生单位考点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
(四)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去年报名考试的情况,社会考生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时,务必确保考前在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能按上级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时间返回到我校考点附近居住,以免因疫情防控导致您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发生,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安康学院报考点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