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结合本报考点实际(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代码:4401),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流程
考生网上报名前务必首先阅读《广东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的内容。
考生(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2022年10月25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在本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一律按每科40元缴费。
确认报名: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具体时间以本报考点确认通告为准)。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实行网上报名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提交相关资料以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请考生留意本报考点后续通告,逾期不再补办。
三、报考要求
考生须符合《广东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的报考要求,一般应在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点,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届生
1.广州市户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的提供个人单页即可)。
2.就读广州市内普通高校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报名时须提供高校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内页。
3.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广州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报名时须提供实习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1.广州市户籍的本科毕业生,确认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的提供个人单页即可)。
2.在广州工作的外地户籍毕业生,确认报名时须提供报名期间在广州市的社保参保证明(2022年9月或10月的广州社保缴费记录)或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四、报考范围
本报考点仅接受报考下列招生单位以外的考生报名: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天津农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报考上述招生单位的考生,请按照《广东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的有关安排到相应报考点报考。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不可选择本报考点报名。
五、考点安排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只是作为报名点,并非考试地点。在本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将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在本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查询具体考试地点。报名期间,如因考生过于集中导致超过报考点容量,省招生办将视实际情况,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考点或备用考点参加考试。如考生报名时提示报名人数已满,请选择其它报考点进行报名。
六、特别提醒
(一)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现场(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已参加确认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七、广州市招考办报考点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
咨询电话:020-838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