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金普新区招考办报考点(2102)只接收大连金普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报名(包括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类别)
二、条件及要求
1.符合部、省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
2.就读学校为驻大连金普新区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非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并且工作(须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或户籍在大连金普新区。
三、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入口:
PC端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
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
上传审核材料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6:00。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1: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咨询电话及现场材料审核地址
确认资格咨询电话:0411-87683267
现场咨询及现场审核地址:大连金普新区招考办(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招考办212室)
五、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请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连金普新区招考办报考点公告(二)》。
六、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提供原始材料现场审核;不符合我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上传网上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照片,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3.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4.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予以网上确认。
5. 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参加考试时,除准考证上的要求外,还需携带2B铅笔、橡皮、胶水、小刀或小剪四件考试必备用品。
7.《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复印纸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 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8.招考办只负责报名确认、组织初试。其它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院校或科研院所。
9.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研招网上的辽宁省网报公告。
网上信息确认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须上传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规定的材料照片,并根据实际报考身份如实上传第(四)项至第(十)项所规定的材料照片。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不得佩戴眼镜,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照片清晰。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四)、驻大连金普新区高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
大连金普新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
非大连金普新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大连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须涵盖2022年8、9、10月);(2)证明自考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六)、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
大连金普新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非大连金普新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大连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须涵盖2022年8、9、10月);(2)证明自考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七)、第二学位考生:
大连户籍考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
非大连金普新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大连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须涵盖2022年8、9、10月)。
(八)、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四)-(七)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四)-(七)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可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十)、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1)军人身份证件;(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