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从2016级开始实施)
奖助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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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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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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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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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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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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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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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1年按12个月发放,每生每月资助900元,(含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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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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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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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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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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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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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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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志愿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分别排名前30%者。
2、“985”“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3、被录取的推免生。
【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者只能享受一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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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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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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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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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分别排名。
【被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根据在校学业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生分别排名。
【二、三年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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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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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7,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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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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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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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优秀研究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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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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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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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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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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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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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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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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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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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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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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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优秀硕士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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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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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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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优秀硕士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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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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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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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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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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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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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奖励研究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授权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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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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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1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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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级研究生可申请,一、二年级研究生可申请,奖励研究生赴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参加文化交流、社会考察,进行专业学习、实习及科学研究,获奖比例、标准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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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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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酬金视具体岗位、实际工作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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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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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生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金额以当年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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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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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险,200元/每生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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