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标准
欢迎报考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
1.奖助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指标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覆盖面全日制在校生的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分为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两类: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分为推免生奖学金和其他优秀生源奖学金。其中推免生一等奖学金奖励985、211高校推免生(18000元/生),推免生二等奖学金奖励其他推免生(13000元/生);其他优秀生源一等奖学金奖励具有硕士授权高校的一志愿考生和985、211高校调剂生(10000元/生),其他优秀生源二等奖学金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和具有硕士授权高校的调剂考生(8000元/生)。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20%,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3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30%,奖励金额6000元。主要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实践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4)“三助”岗位助学金:“三助”岗位是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专门设立的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资助标准为400-8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资助;助研岗位的设立、聘用与考核由导师负责,资助标准为最低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资助。
(5)社会奖助学金:学校社会奖助学金主要有中石油奖学金、中石化英才奖学金、延长油田奖学金和东方物探奖学金等。
2.其他优惠政策
(1)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2)所有推免生和985、211高校一志愿考生,入学第二、第三学年学业成绩合格,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上述学生指标单列,不计入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
(3)我校对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在录取当年12月双选导师,由导师指导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并于本科四年级第二学期提前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4)推免生在完成研究生学业的有关规定基础上可提前半年毕业。
(5)推免生具有优先进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优先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机会,促进其更好地锻炼科研能力。
(6)推免生可优先被推荐参加由学校资助的短期国内外学术交流或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项目。
3.联系方式
(1)学院(部)联系方式:
院(部、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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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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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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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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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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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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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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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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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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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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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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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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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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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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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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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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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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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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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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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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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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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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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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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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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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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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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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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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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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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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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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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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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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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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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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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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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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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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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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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82328
联系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