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保持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此方案,自2014年9月起执行。
此研究生奖助方案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十项制度。其中: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研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及奖励基金、研究生国际化教育基金和研究生年度奖学金等六项;研究生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研、助管、助教(以下简称“三助”)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研究生困难补助金等四项。
研究生奖助范围见“研究生奖助体系汇总表”。
一、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每年所分配的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参见研究生部网站),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高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等,加大奖助力度,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包括普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MBA)、来华留学生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普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管理办法参见本简明手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试行办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和第三次学业奖学金评定智育测评实施办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和第三次学业奖学金评定智育测评实施办法》、《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和第三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德育测评实施办法》。
(1)普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MBA)
普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经评定,100%博士研究生评定对象每学年可获1.4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硕士研究生评定对象每学年可获1.2万元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评定对象每学年可获8000元学业奖学金,50%的硕士研究生评定对象每学年可获4000元学业奖学金。
(2)来华留学生学业奖学金
来华留学生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在我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优秀留学生,奖励金额根据国际交流学院相关规定以及我校与外国院校签订的相关交流合作协议发放。
3.研究生科研基金
研究生科研基金旨在提升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以科研项目为载体促进人才培养。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或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所有立项项目首次拨款1000元,用于资料收集和参加相关学术活动;项目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次拨款1000元;结项成果为CSSCI、SSCI、A&HCI、SCI、EI来源期刊论文或者专著,原则上一次性拨付3000元;若为一般学术期刊论文,原则上一次性拨付1000元。具体结项金额由科研处最终核定,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部网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实施办法》及科研处相关规定。
4.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及奖励基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及奖励基金重点资助优秀的在读研究生进行高质量的学术研究,培育上海市优秀学位论文。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每个资助2万元;获得上海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每生奖励0.5万元;获得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每生奖励1万元。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部网站。
5.研究生国际化教育基金
研究生国际化教育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与国(境)外访(留)学、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等,加强研究生国际交流,提升国际化教育程度。该项基金主要涵盖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项目和博士生海外境外访(留)学项目等子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部网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项目管理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暂行实施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资助实施办法》。
6.研究生年度奖学金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学校教育奖励基金、校团委、研究生部等设立相应的专项奖学金类型及相关荣誉称号。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进行评奖,评选对象为全日制二、三年级在籍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为主)。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定总人数约占具参评资格研究生总数的15%左右。具体管理办法参见本简明手册《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办法》。
二、研究生助学金制度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自2014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起,将我校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包括定向就业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十二个月发放。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部网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试行办法》。
2.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学校筹集的经费、导师的研究经费、社会捐助的资金、学生缴纳的学费等资金,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面向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优先考虑品学兼优、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程序,优化贷款偿还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部网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4.研究生困难补助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经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研究生部审批后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渡过难关。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部网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金实施细则(试行)》。
三、研究生奖助体系汇总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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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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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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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MBA)、非在职定向少民骨干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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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生,非在职定向少民骨干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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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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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非在职定向少民骨干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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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生、非在职定向少民骨干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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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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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非在职定向少民骨干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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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生、非在职定向少民骨干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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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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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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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专项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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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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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硕士生(在职研究生第一署名为上外可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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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位论文
培育及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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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硕士生(已有副教授职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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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际化教育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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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际会议:博士生、硕士生(不含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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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访(留)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不含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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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年度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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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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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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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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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助
经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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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管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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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非在职定向少民骨干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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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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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研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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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定向就业博士生为主;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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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困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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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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