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确定为拟录取的非本校应届毕业生,请于4月20(13:30开始)-24日期间到研究生学院领取调档函;外省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请按调档函上标明的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以备审查。定向、委培生需到研招办领取并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研招办电话:86172413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