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2015年我校拟接收少量双“985工程”高校的优秀调剂生。
一、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目前我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覆盖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覆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9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二、调剂要求
1.双“985工程”高校的优秀调剂生:特指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且报考“985工程”高校的优秀考生,“985工程”高校的分校及民办学院不在接收范围之内。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原则上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门类内进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优惠政策
1.我校2015年硕士招生目录中的专业均可接收双“985工程”高校优秀调剂生。
2.凡被我校非定向录取的双“985工程”高校的优秀考生,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同曦集团助学奖学金),以及参加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等。
四、调剂申请方式
请于2015年3月16日17:00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传真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5-85891227,逾期将不再受理。由于申请时间有限,请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及时申请,并请务必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注:“985工程”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兰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