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京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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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6〕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将招生工作纳入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委员会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统筹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履行督查职责;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要求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1.招生计划:西京学院2026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最终计划数为准。

2.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于3月23日至3月27日期间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则定于4月9日至4月28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复试方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查等形式对考生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原则上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复试平台应支持“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培养单位要对所使用软件平台组织模拟演练,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软件准备。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培养单位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4.复试细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本方案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复试差额比例、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5.过程监督管理和诚信要求:

(1)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强化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严禁复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要建立确保各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小组间评分标准一致性的机制,保证评分公平性。

(4)要对复试全过程(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6)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7)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和答卷核查等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将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公布。

(三)其他要求

1.复试比例:所有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一志愿复试录取前不得调减已公布的拟考试招生计划数。

2.资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前进行,要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可参考《2026年西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部分,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以学校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卷面分值100分(报考会计及审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方式实施。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核应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含诚信考核)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30%,综合素质考核占60%,外语听说能力占10%。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会计及审计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专业知识×30%+综合素质×60%+外语水平×10%)]×40%;

其他专业硕士: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专业知识×30%+综合素质×60%+外语水平×10%)]×40%。

三、调剂要求

(一)调剂工作的基本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严禁任何院(系、所等)、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凡违规开展调剂工作的,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对申请学校同一专业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校不设置任何歧视性调剂条件。

调剂复试工作应于4月28日(星期二)前完成。

(二)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

2.专业限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录取要求

(一)录取原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二)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信息公开

研究生处将统一公示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专业招生人数、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复试成绩、申诉渠道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所有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需公开、公示的信息,必须在本单位招生网站公开、公示,不得仅通过公告栏、复试群等方式公开、公示。

咨询及申诉渠道保持畅通,必要时增设电话并安排专人做好接待工作,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西京研究生

咨询电话:029-84190900

联系人:牛老师

西京学院网址:www.xijing.edu.cn/

研究生处网址:yjsb.xijing.edu.cn/

研究生处邮箱:yanjiushengbu@xijing.edu.cn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查看原文详细电话

原文链接:https://yjsb.xijing.edu.cn/info/1062/44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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