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3]8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校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均执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美术学专业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制2.5年,学费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会计、金融、法律(法学)学制2年,学费11000元/年,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制2年,学费8000元/年。
奖助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我校从2015年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同时将提供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等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0元/学年。具体奖励范围和奖励条件以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5.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学校和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三助”岗位覆盖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以上,“助研”岗位津贴每月不低于500元,“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每月不低于400元。
6.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作品等相关科研成果。最高奖励额度每篇3万元,详见《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7.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奖励。用于资助在校研究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而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的专项经费,每年资助额度10万,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0元。
8.特困生补助基金。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