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5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型每生8000元/年、专业型每生10000元/年,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不到学校者视为有固定收入)发放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5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200元/学期?人,2015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硕士生和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