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收费和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按学年收费:公共管理(MPA)不超过26000元/人.年,其它5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按学年收费,8000元/人.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5%),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50%)。
⑵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8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0%),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 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
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 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
⑷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和“三助”岗位津贴
①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按照学校与奖学金设立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学校设立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奖励基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按照300 元/生的标准列入当年预算。
②“三助”津贴: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其中导师为博士研究生提供的助研津贴原则上不少于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