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30%,;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100%。
3.研究生“三助”津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比例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其中,助研工作津贴由课题组的科研经费支付;助教和助管工作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由学校支付。
4.特殊困难生补助
特困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的1%;减免全额学费和50%学费的人数比例各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