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制2—3年。
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档案无需迁移。
4.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在报到时迁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
5.研究生就读期间,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6.按国家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享有的各类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2万元)、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基金等。同时学校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助学贷款,为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学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