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各类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生(MBA)、公共管理硕士生(MPA)和工程管理硕士生(MEM)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复的文件执行)。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MPA和MEM),最低每生6000元/年,最高每生9600元/年,覆盖面可达100%。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生(不含MBA,MPA,MEM)均可申请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年,二等8000元/年,覆盖面可达70%。
(3)学校为所有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3、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和“助管”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