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原则。即:入学时可迁户口到学校或选择不迁户口到校。省外迁来的迁往地址填写: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二、重庆市内学生落户材料交:居民户口簿(或属集体户口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其余省外新生落户材料交:户口迁移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所有学生落户还须附上落户申请书、录取通知书、能说明与父母关系材料:如户口本或出生证或其他证明等材料要有父母名字,身份证号,关系;盖鲜章等同原件。以上所有手续都必须提供原件。(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在落户时扫描后要归还本人)。特别注意:如已结婚学生落户时须提供结婚证原件修改信息。
三、研究生可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校区提交材料。袁家岗校区请按报到时间将相关材料交到袁家岗校区二食堂四楼党委保卫部综合办公室户口管理老师处。缙云校区请于9月13日上午9时-下午16时将相关材料交到缙云校区学雅食府一楼快递驿站旁进门处临时设置点。核查户口手续无误地址准确的学生,由管理老师出具落户办理注意事项、时间、地点通知单,到时自己带上旧身份证到渝中区石油路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新身份证。
四、户口迁移一般集中在报到当年内办理,其余在校读书期间仍需要迁来的,如5+3学生第一年在外省读书,第二年回校本部仍可以通过党委保卫部户籍管理老师协助到派出所办理。极个别新生报到时因故错过交办理材料,请到学校袁家岗校区党委保卫部综合办公室(二食堂四楼)交户口材料,手续审核办理参考第二条。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向党委保卫部咨询,电话:(023)68486215 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