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好水产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水产与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根据本学科特点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院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技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组成,并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调剂复试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三、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最低分)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上线人数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本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本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关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1)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为1:2。
(2)在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复试形式
1.实行线下复试。
2.请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不超过50MB),按照“水产+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hntouscysm@163.com。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至4月初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4月20日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鱼类增养殖学和鱼类学课程。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1.综合面试。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
2.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外国语听说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录取成绩。
4.报到
报到时间:第一志愿复试报到时间、调剂复试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第一志愿复试报到地点、调剂复试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携带材料见附件1 。
五、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3.若有剩余录取名额,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不予解锁。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目低于60分;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申诉复议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88650027;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88651718。
七、其他
1.本细则由水产与生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2.考生应随时关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以及水产与生命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水产与生命学院
2025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503/t20250325_9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