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做好2025年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2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院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任教师组成,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另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调剂复试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教职工,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四)突发事故处理
复试期间,考场若发生因极端天气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如停电、恶劣天气等)影响开考或造成考试突然中断的情况,创意设计学院保留解释权利。
三、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 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限制在120%,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上线人数小于等于120%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二) 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初试统考科目2为英语,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1)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为200%。
(2)学院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工作实际,对申请本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复试形式
1.根据上级要求及我校实际,所有专业采取线下复试。
2. 请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不超过50MB),按照“工商管理学(**方向)+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sxyyjsgz2024@ 163.com。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的时间要求和我校复试时间安排,我院复试时间定于3月下旬进行。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初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4月20日间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内容
复试具体工作由学院按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部分。
具体考核要求:
1.综合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
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历加试
符合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须在综合面试前进行《财务管理》和《物流管理》两个科目的笔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报到
报到时间:报到时间一般为复试的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商学院办公室(9栋9406室)。
报到时需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详见附件1。
五、录取
(一)成绩折算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进行差额录取。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要除以5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2)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成绩公布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经研究生工作处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七、申诉复议
1.申诉复议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进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88650027;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88651718。
2.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商学院
2025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503/t20250325_9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