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要求,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和职责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其他院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领导小组下设专业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纪委监督组。
2.专业组负责复试的命题、审题、组题以及后期的试卷评阅和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构成。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命题的组织、考生资格审查、试题保管、参与考试各方的培训组织等事务性、组织性工作。
4.技术保障组负责复试相关技术工作,复试期间网络及备用网络的维护、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招生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
6.纪委监督组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推进招生信息公开。
三、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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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https://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1&id=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