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1.党组织关系转入:
凡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的学生党员均应转移党组织关系。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党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转。接收党组织名称:中共吉林农业大学XXXX学院委员会(具体名称详见附件)。
党组织关系在吉林省外的,如所在党组织无法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信息系统”进行调转的,须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吉林农业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名称按照录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对应(详见附件)。来校报到时,第一时间将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辅导员。
党组织关系在吉林省内的,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要求,必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转,不接收纸质介绍信。
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科技小院”专项拟录取考生,按照复试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团组织关系转入:
团组织关系转接包括线下转接和线上转接两部分。
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学校开具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交至学院团委,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共青团吉林农业大学委员会”。
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开学后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支部,同时,对团员档案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将通知学生发起线上转接,学院团委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团关系线上接收;材料不合格的,暂不予接收,待材料合格后,再履行接收程序。
往届毕业生到实际团组织关系所在地办理线上、线下转接,程序同上。
注:务必严格按照上述信息填写,以免组织关系不能转接。
二、户口迁移
新生自愿迁移户口。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若迁移,迁移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派出所。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
三、档案、录取通知书
1.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待调档函发放之后按照“三、档案、录取通知书”中的第2条进行档案调取,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学生无需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个人全部档案(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团员档案,尽量将以上档案合并邮寄)调转至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档案材料必须通过机要或邮政EMS形式邮寄,要求完整齐全,严密包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如拆封、损坏不予接收(新生档案于开学后统一进行清点,具体情况由所在学院通知)。
档案接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或南关区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
档案接收部门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 0431-84533149、武老师 0431-84533305(选一人即可)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附件 吉林农业大学院级党组织名称(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