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点招生复试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要求,结合商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组长、硕士生导师等,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统筹负责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成立复试导师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硕士生导师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成立命题小组,至少由两名以上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负责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专业科目题库的命题工作。
(四)成立复试工作组,由院办、教学办、学工办工作人员及导师组成,负责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复试现场报名、监考、成绩计算、成绩复核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加强复试资格审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执行复试要求,强化复试监督检查,规范调剂遴选,全面开展录取检查,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做实做细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六)严肃工作纪律。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一律按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复试成绩
根据《关于公布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学位,总分达到195分(外语成绩达到43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达到86分)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要求
复试前对达到学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符合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商学院对考生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信息核查、学籍学历信息核查、诚信档案信息核查等措施进行考生身份审核。
(一)审核材料
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应将相应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须在3月22日前按要求通过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nmu.edu.cn/)完成注册登陆,提交复试审核材料。考生报到期间,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现场复核。
1.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2)考生本人签名的《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5月30日之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的扫描件。
②应届本科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5月30日之后)、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及本人亲笔签名的应届生毕业承诺书(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4)《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或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考生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含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证明、各类奖惩情况、科研实践经历和科研成果等。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复试资格审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的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现场报到
1.时间:2025年3月24日8:30-12:00,14:30-17:30
2.地点:16号教学楼160404室
3.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学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
(4)成绩单原件。
(5)考生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原件。
五、复试时间和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26日。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四个部分,复试总分为400分。
(一)笔试
1.时间:2025年3月25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30号教学楼300202教室
3.考试内容:专业课、政治理论。
专业课考试内容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对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满分100分;政治理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023版)内容进行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课测试1小时,政治理论测试1小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8:30-12:00(外语测试),13:30-17:30(综合素质)。
2.面试地点:第一组,30号楼300508教室,第二组30号楼300512教室,第三组30号楼300514教室。
3.候场地点:第一组30号楼300509教室,第二组30号楼300513教室,第三组30号楼300515教室。
4.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外语。
(1)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满分15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外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时间为10分钟以内。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四)拟录取规则
拟录取规则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六、违规处理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诉。该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北方民族大学相关研究生招生政策执行。
电话:0951-2066206
邮箱:bmdsxykj@163.com
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2025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sxy.nmu.edu.cn/info/1136/70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