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洋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做好2025年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海洋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培训复试各环节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近三年内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无相关事故的人员参与复试;负责对本学院全部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院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技教师组成,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复试录取有关规定,负责确定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复试命题(含加试科目)、阅卷工作;负责审定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评分及汇总表。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教职工,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四)突发事故处理
复试期间,考场若发生因极端天气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如停电、恶劣天气等)影响开考或造成考试突然中断的情况,海洋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保留解释权利。
三、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本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初试统考科目2均英语,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1)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为200%。
(2)在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工作实际,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线下进行。一志愿考生预计在三月底至四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8日至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电路原理》与《微机原理》两门课程。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
复试工作开始前半小时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本人填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历证明;
5.《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
6.本科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7.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需完成心理健康测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
复试每项考核内容的分值权重为:思想品德考核20%,英语口语及能力测试20%,专业知识基本技能30%,综合素质和能力30%。每项考核内容计分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如下:
复试成绩 = 思想品德成绩*20%+英语成绩*20%+专业基本技能成绩*3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30%
考生最终复试成绩
查看原文
六、录取原则
1.依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序在前;
2.最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
七、成绩公布
考生最终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确认后统一公布。
八、申诉复议及其他
(一)申诉复议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88650027;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88651718。
(二)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本细则由海洋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503/t20250325_9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