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5年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考研复试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院
桂林医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26考研全科上岸规划营「择校•规划•备考」

根据《桂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各环节有章可循。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四)成绩量化。业务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都对应量化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分值

地点

3月21日

周五

8:00-8:15

考生报到

 

教学楼16楼会议室3

8:30-9:00

专业英语笔试

100

教学楼16楼会议室3

9:30-10:30

专业课笔试

100

教学楼16楼会议室3

14:30-18:00

临床技能考核

100

教学楼14楼医学模拟中心

3月22日

周六

8:00-8:20

考生报到

(非放射影像学专业)

 

教学楼16楼会议室3

8:30-12:00

综合面试

100

教学楼14楼医学模拟中心

3月23日

周天

9:40-9:50

考生报到

(放射影像学专业)

 

教学楼16楼会议室3

10:00-12:00

综合面试

100

教学楼14楼医学模拟中心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英语笔试、临床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一)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考试具体科目见《桂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二)专业英语笔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英语笔试考生须自备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

(三)临床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针对报考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以本科生实习结束应具备的基本技能水平为考核标准。考生须自备白大褂、口罩。

(四)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

复试主要考察能力: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临床技能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临床操作技能、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医学人文素养;以本科生实习结束应具备的基本技能水平为考核标准。

五、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需要通过桂林医学院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用180元,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及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在读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身份证明、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考生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及桂林医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拟录取资格。

六、体检

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将个人一个月内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送至或邮寄至桂林医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七、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总分×20%+专业英语笔试总分×10%+面试总分×50%+临床技能考核成绩×20%

(二)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八、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结合体检及政审情况,以招生学院、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其中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方向)为单位,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拟录取。拟录取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拟录取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其他拟录取情况

拟录取考生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桂林医学院拟录取资格者,在该专业按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补录,如该专业无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另行决定该招生计划安排。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 报名考试或复试时提供虚假材料者;

3. 提交材料不符合招生相关规定者;

4.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

5. 缺席单科考试或者单科成绩为零者;

6. 体检不合格者。

九、其他

(一)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如桂林医学院认为有必要,将对该考生再次复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桂林医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参加桂林医学院复试的考生必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各项复试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不作弊、不替考、不泄露桂林医学院复试考题,并遵守学校的复试工作办法、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等。如考生在复试期间有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考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经被拟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学校取消拟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学籍。

咨询电话:0771-2186423常老师。

监督电话:0771-2186994 张老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hospital.com/gwzz_xxgg_tzgg/010002500116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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