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考研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考研复试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26考研全科上岸规划营「择校•规划•备考」

根据《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对参与复试人员工作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人数

(含专项计划数)

学术型

080300

光学工程

13

专业型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16(4)

注意:

1. 括号内的专项计划数为 2024 年的数据,仅供考生参考。2025 年专项计划

数以省教育考试院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专项计划是指国家和省急需领域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科教融合(与省实验室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产教融合(基地联合培养)招生计划等国家和省各项专项计划。

2. 表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2025 年实际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最终下达的为准。

四、复试比例与资格

我校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以下考生可获得我校2025年光学工程专业和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的研究生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5年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调剂生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本学院各专业的调剂安排以学院调剂公告公布为准。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5年国家分数线)。

2.生源充足的条件下,按照不低于120%比例的原则组织调剂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

3.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调剂公告

5.其他调剂要求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6.特别注意: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院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形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相同专业各方向合并同时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二)复试流程

●第一天上午: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第一天下午:专业课基础测试(笔试)

●第二天全天:综合面试

复试考生人数较多时,综合面试环节可能会延长到第三天。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见复试公告。

(三)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6.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专业课基础测试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光学工程专业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特别注意:考试为闭卷,不可带计算器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英语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三)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1和表2。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面试专家当场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表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评分标准(满分50分

成绩评定

优秀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能用英文流畅回答。

≥45分

良好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能用英文基本流畅回答。

40-44分

中等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能用英文基本流畅回答,语法有错误。

35-39分

及格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语法有明显错误。

30-34分

不及格

不能用英语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30分

表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共包含五个部分,每个部分30分,共计150分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30分)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

(3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30分)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

(30分)

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

(30分)

合计

(150分)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300分)=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100分)+综合面试成绩(200分)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三)成绩公布

原则上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法定节假日可能会顺延),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先按考生的业务课1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再按外国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3.注意事项:

(1)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后,必须在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2)学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全部结束后向学院提交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留存),并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提交方式:请发送体检报告扫描件至邮箱wdtyh@fosu.edu.cn(谭老师),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XX专业–准考证号–姓名–体检报告”,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留存。

(六)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特别提醒:研究生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以下行为触犯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的;为他人实施或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等作弊行为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学院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及“考官”胸牌。学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务必增强防诈防骗意识。

4.复试过程须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学院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16895

●光学工程学位点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16895、18570355206

6.交通指引:

●广州南站——佛山大学仙溪校区,乘坐地铁2号线转地铁广佛线,再转公交佛275路;

●佛山西站——佛山大学仙溪校区,乘坐地铁3号线至佛山大学地铁站下、或公交261至狮山城区公交换乘中心下,步行至狮山石门高级中学站转263路;

●佛山大学江湾校区——佛山大学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佛251路/佛山城八滘口-高明线转佛263路/佛275路/广佛8路;

●打车建议终点设置为“佛山大学仙溪校区西门”。

提醒:请提前使用导航软件,查询地铁和公交的实时信息,了解更多出行建议。出行前请关注天气预报和交通路况,合理安排时间。

7.住宿建议:首寓公寓、每天宾馆、铭悦住宿、狮山广场附近。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佛山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spoe/benke/zhaoxin/13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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