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材料与能源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储能技术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文字记录材料和录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上交研究生学院。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
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获得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储能技术专业且达到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调剂考生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根据《调剂复试考生选取原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遴选调剂考生。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根据调剂原则(见学院各批次调剂公告)和初试成绩择优选取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4、其他调剂要求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三)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公告会明确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以及复试时间等具体信息(学院调剂公告、复试及录取信息,请进入学院网站https://www.fosu.edu.cn/me/ 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查阅)。
2、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复试比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系统查看通知。
4、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6、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8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四)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各专业调剂报名时间以学院调剂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复试方式、日程安排及复试所需软硬件条件说明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复试平台主要采用腾讯会议和微信/zoom。考生应提前下载、安装并测试复试所需软件,如有问题,请与学位点联系。
(一)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学院研究生复试公告(复试公告与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发布)。
(二)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条件及环境要求:复试全过程采用“双机位”模式(详见附件1)
1、用于面试设备: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上网设备,建议笔记本电脑;如若使用台式电脑,须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复试过程中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智能手机(移除电话卡)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复试过程中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设备和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不逆光;周围安静无噪音,麦克风无杂音。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复试流程
(一)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采用视频连线方式对考生身份和资料进行确认。
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须在指定日期前将报到审查材料(如下)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bqshi@fosu.edu.cn,邮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① 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 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⑤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 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⑦ 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提供扫描件,学院严格审查其材料的真实性。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考生要提供相应的原件。因弄虚作假而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应提前准备并测试硬件设备和腾讯会议/微信视频,资格审查当天提前30分钟等候与工作人员视频连线。
(二)复试平台在线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平台在线测试,并宣读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随机抽号确定复试顺序,录音录像作为凭证。
(三)专业课基础测试
考试形式:考生远程面试作答(现场抽取试题)。
① 请考生提前30分钟等候签到,进入候考室候考并等待宣布流程及纪律。
② 通过侯考核验身份的考生依次进入指定的腾讯会议复试会议室进行专业基础课测试(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等候或迟到者原则上依次插入复试队尾进行复试,最后一个考生复试结束15分钟后仍未进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③ 考生专业基础课测试结束后经复试工作人员告知后需立即离开网络面试空间并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要求。考官进行评分。评分结束后,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
注意:如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与工作人员联系,无故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等候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设备,同时要确保电量充足、网络畅通;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全程保持当前程序在前台运行(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不得切换至其他应用程序,不得无故退出视频连线;考生复试全程应在视频可见范围,不得查看书本、笔记、小抄以及手机上的复习资料。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通过课堂派、超星、腾讯会议等平台发布试题,考试10分钟向学生公布二维码,扫码进入并在线作答,测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双机位录音录像,考试可以携带必要纸笔及无记忆功能计算器,不得使用电脑、手机联网检索,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资格。考生考试期间应遵守网络测试规定且中途不能离开座位,要求与网络面试一致,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五)综合面试
考试形式:专家集中,考生远程。
① 考生进入到复试会议室后,需手持身份证正面以及准考证正面向面试官展示,以便再次核验考生身份。复试前应用镜头360度扫视全屋。
② 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得佩戴耳机和耳饰。
③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全程保持当前程序在前台运行(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不得切换至其他应用程序,不得无故退出视频连线,并且复试全程考生应在视频可见范围,不得查看书本、笔记、小抄以及手机上的复习资料,有相关会议号的还要遵守各学位点关于会议号的使用要求。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取消复试资格。
④ 考生应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复试考核,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或推迟,除网络、设备等客观因素外,不得随意调整考生复试顺序。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应至少提前半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无故缺考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⑤ 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⑥ 禁止面试完毕的考生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六、复试考核内容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基础测试(50分)、综合面试(250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计入总分)。总分为30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基础测试:
专业课基础测试科目为《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为50分。
2、综合面试: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200分)两部分,满分为250分。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及综合素质考查。外语考查分别进行英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翻译等考查,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不指定参考书和资料。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专业基础课测试完接着进行。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1、2。面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每一单项成绩取面试专家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表1.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
评分标准 |
成绩评定 |
优秀 |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
[45-50分] |
良好 |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
[40-45分) |
中等 |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
[35-40分) |
及格 |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
[30-35分) |
不及格 |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
(30分以下) |
表2.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等级 |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
||||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40分) |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 (40分) |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40分) |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 (40分) |
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 (40分) |
|
优秀 [36-40分] |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
良好 [32-36分) |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 |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
中等 [28-32分) |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 |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 |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 |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
及格 [24-28分) |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 |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 |
不及格 (24分以下) |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
未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活动。 |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 |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专业课基础测试评定:由出题老师评分。
(二)综合面试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相加再平均(面试专家当场独立评分,计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八、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各批次复试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业务课1、外国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8小时内未接受我校拟录取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空缺的招生名额可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 60 分);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6)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7)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8)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九、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全部结束后30日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以PDF格式的扫描件(体检表见附件3,邮件命名: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体检单)发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bqshi@fosu.edu.cn(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留存),并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和档案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由研究生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政审函及调档函PDF格式扫描件,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附件4)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学院邮箱bqshi@fosu.edu.cn。考生档案材料应在2025年7月1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佛山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收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8675014560,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大学基础楼144,邮政编码:528000。
十一、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本学院其他说明事项,及申诉和监督方式、交通和住宿建议等)
1、复试全场录音录像。
2、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胸牌。
3、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考生如对考试复试有异议,可向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申诉。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4、请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提前进行复试平台功能测试。请保持手机/邮箱/微信/QQ畅通,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5、复试联系人:段老师:18148719745,李老师:15071227690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研究生学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网络远程复试“双机位”操作细则
附件2:佛山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4: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佛山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me/yanjiusheng/xinxi/13189.html